鄂建办〔2016〕5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园林局)、规划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为加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促进风景园林行业管理,便于领导科学决策,更好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住建部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厅对各单位推荐专家人选进行了遴选,成立湖北省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现将该委员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湖北省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