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省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资格重新认定名单的通知
鄂建[2011]1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和《关于开展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资格延续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0]156号)的要求,我厅对部分申请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延续、升级和审查人员资格延续、认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全省重新认定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27家,其中:一类审查机构8家、一类(限30层以下住宅及100米以下公共建筑)审查机构3家、二类审查机构9家、二类(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和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查机构7家、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728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要加强对本地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住建厅认定的类别、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务必在今年2月28日前到省勘察设计协会办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新的资格认定证书、印章等手续(个人需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张雨梅
电话:027-68873062
省勘察设计协会 周 飞
电话:027-68873339
附件:1、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重新认定名单.doc
2、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重新认定名单.doc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抄送:本厅设科处,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2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