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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跪小贩里的法外情

2013-04-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江汉区城管协管员曹祥超,决定对多次卖菠萝的商贩小车进行暂扣,交涉中小贩突然下跪求情,曹祥超怕围观群众误会,也当即跪下,两人当街“对跪”了1分多钟才起身。身旁是城管执法亭,身后人车熙攘,城管和小贩面对面跪着,他们之间的隔阂与无奈,大概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普通市民与执法人员的矛盾,个人生计与城市形象的矛盾,法律条文与世故人情的矛盾,于这一幕之中千缠百结。

    小贩的下跪,凸显了底层民生艰难。城管的下跪,折射了城市发展中管理的无奈。且不说流动摊贩是否破坏城市形象,单从安全和便利来讲,没人希望人行道变成菜市场。如此看来,双方都有难处。但平日看到城管与小贩冲突的新闻,多数人都会出于关怀弱势群体的善意,谴责城管。相信城管协管员这一跪,与此不无干系。

    基于现实,城管与小贩的激烈对立与无奈“对跪”,都无法根本解除上述重重矛盾,但这次事件中,这位年轻协管员有句话令人颇为感慨。他说:“感觉对方年纪比我大,他跪在我面前肯定不合适,所以我也只能跪下。”看!哪怕执法依据的是法律规章,但传统的道德与良知,仍会在社会秩序的建构中起到支撑作用。我们为何对于“在幼女面前押铐小贩母亲”、“将盲人打落水中”等暴力执法行为如此愤慨,因为这些行为首先突破了道德规范的底线,显得过于冰冷无情。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城市秩序,乃至于整个社会秩序,不仅要依靠法律来维护,有时更需要法外之情来维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人道关怀,虽然看上去温和仁慈,没有什么强制的拘束力,有时却比死板僵硬的法律条文,更能化解冲突,解决争端。相反,如果法律完全舍弃了情理道德,将无法令人信服,甚至引来更为激烈的反抗。

    此前,武汉城管相继首创了“卖萌执法”、“献花执法”、“围观执法”等一系列温情执法方式,是在权衡“法”与“情”上进行着持续探索。今年6月前,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就将挂牌成立。以科学、规范、常态、高效为目标的新城管体制,也将从本月底先期试运行,希望在这一团新气象中,有更多城管执法人员“执法为公”的同时,也能顾及“法外之情”,让法循乎情,情合于法。(屈旌)(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