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十大整治”打响2015年城市环境攻坚战
本网讯 通讯员王鹏报道:2015年,十堰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制定出台城市环境“十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为五城联创工作深入推进奠定良好的硬件基础。
一是整治三违。大力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违法开山行为。
二是整治河道。城区河道干净整洁,无垃圾入河,不达标渗滤液零入河。
三是整治集贸市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现有夜市,主次干道两侧按照规划具有市场功能的建筑恢复原有功能。
四是整治渣土环卫。城区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平装、慢跑、不漏撒的要求,必须进入渣土运输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尽快出台《十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五是整治户外广告。制定出台《十堰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编制《十堰市城区户外广告规划》,依法依规严格户外广告审批,用3-6年时间逐步消化遗留广告问题。
六是整治社会亮化。城区标志性建筑物、重要节点、重要公共设施实施亮化工程,公共娱乐场所、游园、广场等亮化上档次。加快现有道路路灯节能亮化改造进程。
七是整治停车秩序。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原规划有停车功能的建筑恢复功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兴建停车场。
八是整治立面。结合旧城改造、老旧房屋改造实行立面刷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主次干道和老旧小区立面整治行动。
九是整治门前三包。明确主次干道临街企事业单位、商户门前三包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签订责任状。协调三区、各街办在抓好门前三包工作的基础上,市容环境卫生上台阶、常态化。
十是整治社会绿化。城区所有新开工形成的裸露山体必须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治理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审批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严格绿线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审批。制定社会植绿补绿奖励政策,鼓励社会单位积极开展立体绿化,大力推行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深入开展市级、省级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在城区“六纵四横”22条主干道实施十大整治行动,逐步将22条主干道打造成城市管理示范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