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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有害垃圾列入强制分类

2017-04-0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宜昌入选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有害垃圾列入强制分类

  3月31日记者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要求对部分城市先行强制生活垃圾分类,宜昌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据了解,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将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杨婧)

来源:三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