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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开发商”纯属伪命题

2008-07-0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我们还需要开发商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原本不应该成为问题,但现在它确确实实成了问题——不仅有人提了出来,而且居然形成了争论。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曹建海先生是“取消开发商”的始作俑者。早在几年前,他就提出了“开发商不应该存在”的观点。

    为什么要“取消开发商”?因为“开发商的参与增加了房屋建设的中间环节,会推高建房的成本,使灾后重建变成一场开发商逐利的竞赛。”不错,开发商的参与增加了房屋建设的中间环节,但是,开发商逐利有错吗?中间环节一定会推高建房的成本吗?不是的。相反,由于工程建设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而且涉及到很多方面,而开发商既有着专业的团队和整套的经验,又有着规模产生的效率,从而可以有效地控制成本。市场机制的这些作用,已经为无数的事实所证实。

    曹提出“直接引入建筑材料供应商以及建筑企业进行建设”,从而“绕过开发商这个‘中间人’”。可是,建筑材料供应商和建筑企业不也是“中间人”吗?为什么要绕过开发商这个“中间人”,却不绕过建筑材料供应商等那个“中间人”呢?如果害怕“中间人”推高成本,政府应该自己直接生产各种生产资料并自己组织建筑企业,一切都应该“大包大揽”——在30年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我国不正是这样做的吗?结果如何呢?

    实际上,开发商也是绕不过去的。由于工程建设涉及的方面很多,总需要一个机构来组织或协调。如果这些工作由建筑材料供应商或建筑企业来做,那就意味着建筑材料供应商和建筑企业具有了开发商的功能;如果政府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负责这方面的工作,那么付出的成本肯定要比雇佣开发商高得多,因为政府垄断的效率肯定要比市场竞争的效率低得多。

    细究曹建海的说法,可以发现,他所否定的不仅是开发商,而是所有的“中间人”即所有的商人或商业企业。如果他“中间环节会推高成本”的理论成立,那么所有的商业都应该取消,就连商场也不能例外。这难道不是荒谬透顶吗?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