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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公积金中心全面放宽使用政策

2015-05-1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罗鹏、郭长敏报道: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支持职工家庭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发展,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放宽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新政核心是:全面恢复住房装修贷款,职工旧房装修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房在申请公积金个贷时可追加装修贷款;职工家庭及其子女在全国范围内购房可提可贷住房公积金,且可以以荆门所在地家庭成员的住房或门面房作抵押;职工首套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住房价值抵押率由60%提高到70%;职工购建房申请个贷的认定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职工二次及以上购房最高提取额为职工个人账户余额的90%;无房户租住住房的,每年可凭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上年房租费。

  同时,为全面完成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和资金结余两项目标,荆门中心召开办事处主任会议和业务专题会,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层层分解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和结余资金目标、明确责任主体,以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截至2015年4月,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达49246.42万元,同比增长31.98%;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0977.5万元,同比增长16.62%;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达22388.29万元,同比增长51.57%;当年住房公积金使用额达43365.79万元,占年归集额的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