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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的通知

2017-10-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7〕37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7〕303号)安排,我厅将于10月30日至11月15日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及抽查内容
  1、抽查对象:根据各市州已检查企业名单,通过随机抽取确定(各市州被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
  2、抽查内容:《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7〕303号)中规定的内容。
  二、检查组及检查区域
  本次抽查工作分3个检查组。
  第一组:
    组  长:华桦
  成  员:袁光明、程  征
  检查区域:宜昌市、荆门市、荆州市、潜江市
  第二组:
  组  长:朱杰峰
  成  员:曹俊达、彭大猛
  检查区域:十堰市、襄阳市、随州市、孝感市
  第三组:
  组  长:柯经安
  成  员:左  虹、张春艳
  检查区域:鄂州市、黄冈市、黄石市、咸宁市
  武汉市抽查工作于11月14日—15日进行。
  三、有关要求
  1、有关市州应准备好《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被抽查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记录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达标检查记录表》等资料供检查组使用,并指派一名检查人员,参加对本地企业的抽查工作。
  2、被抽查企业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7〕303号)中附件5的要求,准备好相关受检资料。
  3、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受检企业充分沟通,公正、合理确定检查结论。
  4、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遵守有关制度规定。

  附件:各市州被抽查企业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