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审告〔2015〕8号
应长委工程建设监理(宜昌)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现予注销长委工程建设监理(宜昌)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特此公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