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湖北省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技术目录》(第五批)的通知 鄂建文[2009]217号
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快我省“两型”社会建设步伐,促进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公告)和《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鄂建[2004]45号)的有关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北省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技术推广目录》(第五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在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物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活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产品;
2、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技术标准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产品;
3、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技术标准,以非粘土为主要原材料制成,并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用各类材料;
4、经省墙革办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
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7年第27号公告《湖北省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公告期已到的产品和技术;
二、征集程序
企业(单位)向当地建筑节能办公室或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公室申报,经当地建委(局)初审后,向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省墙革办)推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审定后发布公告。
三、推广应用类申报领域
1、建筑节能领域: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遮阳、通风设施生产与工程应用;空调制冷、供热采暖工程应用;节能灯具、节能电梯工程应用;新能源(太阳能、风能、地下热源、沼气等)在建筑中的应用;节能检测技术和产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等。
2、建筑节地领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体停车设备工程应用;省地型新型建筑结构成套技术等。
3、建筑节水领域:中水回用;节水器具工程应用;节水型给排水设备工程应用;建筑综合节水等。
4、建筑节材领域:可循环利用新型建材及绿色建材;新型节材混凝土预制构件;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
5、新型墙体材料领域: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条板;多功能、轻质(复合)墙板;高掺量(不少于30%)的利废非粘土材料;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其他墙体材料、
四、资料要求
填写《湖北省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技术管理目录申请表》(附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推广应用目录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鉴定证书及有关鉴定材料;
(2)执行的产品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工法、标准图等相关文件资料;
(3)国家法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质量检测报告;
(4)用户意见或应用于生产与工程实践的证明;
(5)获奖、专利或通过ISO认证的相关材料。
(6)其它必要的材料,可附光盘及图片。
五、截止时间
申报表请于2009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省墙革办)。
六、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省墙革办)
联系人:彭艳琴
电话:027—68873349 传真:027—68873349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15楼 邮编:430071
附件:《湖北省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技术推广目录申报表》
二00九年十一月四日
抄送:省厅设科处,省墙革办、省质监总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