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 第46号
关于对部分省外建筑业企业违规进鄂施工行为
实施处罚的公示
经查,锦宸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省外建筑业企业在鄂施工未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鄂备案手续。为规范建筑市场管理,根据《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现予以公示,相关企业如有异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于2010年8月16日前到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应在收到本公示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单位:湖北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联系电话:87817747 87817748
附件:进鄂施工未办备案手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名单(第二批)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附件:
进鄂施工未办备案手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名单
1、锦宸集团有限公司
2、天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4、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杰仕依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6、重庆大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泉州市祥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湖南新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9、广东中南建设物业发展总公司
10、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1、上海倬耀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2、南阳市金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3、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1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汕头市住宅建筑工程公司
16、浙江三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18、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
19、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公司
20、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