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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高新区构筑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防火墙”

2015-07-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杜绝“下点上宅”、“前店后宅”
构筑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防火墙”

  本网讯 通讯员张作民报道:7月16日,襄阳市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赴南漳参加烟花爆竹专项治理现场学习会。

    会议对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规范、设立零售点的安全距离作了明确要求,强调要远离学校、生活区、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结合2015年初发生在浙江、湖南两省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会议提出了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经营模式的新要求,强调要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绝不能心存侥幸,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决定通过在8月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户更换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契机,对全区91家门店执行新要求。凡是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立即撤销已颁发的许可证,坚决依法取缔。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表示,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杜绝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隐患,构筑起全区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