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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领导要求加强水资源费征收

2006-12-11 08:43:21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四五百人的自来水厂比比皆是,不能因为是公共机构就不讲效益、不计成本,不能一味地躺在水价上过日子。”7日召开的全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怒斥某些自来水厂,以增加成本为由搪塞缴纳水资源费。

据了解,征收水资源费的目的是增强水资源意识,促进节约用水。然而,截至11月底,全省地税部门共征收入库水资源费1377万元,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一些自来水厂、发电厂等垄断性取用水大户以增加成本为由,缴纳水资源费并不积极。

周坚卫说,自来水厂及其他用水企业,应该通过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尽可能在企业内部消化因征收水资源费增加的成本。对水资源费计入自来水价格成本问题,原则上要求,水资源费标准的80%进入价格成本,其余20%由自来水企业自行消化。

此外,在我省境内的所有发电企业,都必须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征收范围和标准进行征收,不得违规擅自出台减免企业水资源费的政策,坚决制止以减免水资源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