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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城管今年可给违停车贴罚单

2018-02-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试点行使环保、工商、交通、水利、食药监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
黄冈城管今年可给违停车贴罚单

  昨日,记者从黄冈市城管局获悉,该市作为全国城管综合执法试点城市,今年将试点行使5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其中包括给违停车辆开罚单。

  2017年12月26日,住建部、公安部、环保部、水利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集中行使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广州、成都、济南及我省黄冈等15个城市为试点城市,试点时间从今年1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

  通知明确,上述15个城市的城管执法部门,试点行使5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包含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工商管理方面、交通管理方面、水务管理方面、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城管执法人员以后可以贴车辆违停罚单?”记者就此提出疑问。黄冈市城管局相关人员回复:“是的,我们会明确责任界限,避免重复执法、多部门执法。比如我们主要对慢车道、人行道的车辆违停行为行使执法权,而其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由交警部门负责。试点期间,交管部门会把相关项目的处罚权移交城管部门。”

  据悉,黄冈去年就开始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去年一年代开4.48万张违停罚单,交由交警部门处理。目前,黄冈市城管局已经完成环保、工商、水务等方面责权交接,正在加快推进与交通管理部门、食药监部门的相关业务整体划转,试点实施方案提交审定后,将在春节后全面开展试点工作。(付志林)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