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六项举措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本网讯 在“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中,宜昌市住建委通过实施生态人居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和生态文化工程等三大工程建设,采取六项措施,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力争通过五年的建设,全市所有村庄完成环境整治,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庄建成宜居村或特色村,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初显。
一是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督促所辖县市区住建部门春节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按照宜居村、特色村、环境整治村不同的建设标准对村庄进行分类。同时,按照每年每个县市区建成2个以上宜居村庄,每一个镇建成1个以上特色村庄,每一个县完成15个以上村庄环境整治的要求,上报年度村庄建设名单,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
二是做好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的引领作用,按照无规划不设计、无设计不施工的原则,督促全市11个新型城镇化试点乡镇所辖村庄和创建宜居村、特色村的村庄,年内先行完成村域规划编制,并要求基层干部和村民全面参与规划编制过程,确保规划落地可行。
三是抓好试点建设。以建宜居村为核心,建特色村为重点,督促各县市区每年选择1个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及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村进行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通过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四是做好技术指导。组织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发放到全市6000多个自然村,引导基层组织规范建设;组织对千名村干部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乡村建设管理水平;聘请百名专家到省级重点中心镇、特色镇以及重要旅游景点、交通要道所在镇、村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出谋划策,提供技术咨询等。
五是组织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农房建设、庭院建设等单项成果评选活动,探索适合本地的建设产品;选择具有可复制性的示范点进行推广;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交叉检查验收等方式加强县市区之间的学习交流,促进试点建设成果的展示和示范工作的开展。
六是加强督办考核。争取市委政府将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并通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建设项目高速推进、高效落实。对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