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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 减轻企业负担

2016-06-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比例业务办理,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比例审批业务操作规范>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审批业务进行规范。

    单位因经济效益不好,暂时不能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因经营原因,造成流动资金困难,暂时不能为职工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由于经济效益不佳,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且单位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统计、人社部门公布的上年社平工资的,可以申请办理缓缴、降低比例手续。

  襄阳中心负责申请资料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批准后,将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

  近日,襄阳中心将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对此业务的审批实行“审批报备制”,即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授权襄阳中心直接受理、审批,事后予以报备。

  截至2016年6月,襄阳中心全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严格执行限高政策,缴存比例最高不得高于12%,非公有制企业可以暂执行6%的起始比例,已受理28家企业申请缓缴、降低缴存比例,其中申请缓缴的企业18家,可为企业暂缓支出资金约两千万元;申请缴存比例由10%降低至8%的企业10家,可为企业降低成本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