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住建局开展“三大行动”大检查力保安全生产
本网讯 通讯员穆爱林、王静报道:为进一步促进远安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质量责任,规范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远安县住建局开展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及市场行为“三大行动”大检查。
一是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重点针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包括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工程实体质量。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质量、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大检查。
二是开展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大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的建筑节能行为,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环节的抽检。主要包括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559-2013)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是开展建设工程市场行为大检查。检查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着重检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签订报备合同、肢解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出借借用资质、违法分包、转包、超资质和超执业资格承揽工程、劳务用工不规范等九个方面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