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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和特许经营模式带来发展机遇

2015-07-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中国建设报·建筑半月谈》:您认为PPP模式在我国会有怎样的发展?

  刘春发:我一直关注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酝酿、修改、征求意见的过程。该办法发布后,还需要出台实施细则,需要试点、运用、总结、完善PPP模式的经验,再上升为国务院的条例以及法律。PPP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大趋势。

  《中国建设报·建筑半月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特许经营领域包括哪些?

  刘春发:已经出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五大行业确定为特许经营领域。配套政策包括:3月17日,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4月20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5月6日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意见》等。

  《中国建设报·建筑半月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PPP的保障性政策有哪些?

  刘春发:有三方面保障性政策:一是明确了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二是明确了政府承担违约责任,三是明确了减少PPP项目审批环节。

  《中国建设报·建筑半月谈》:您怎么看待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刘春发:关于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办法中明确规定:鼓励金融机构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财务顾问、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等金融服务;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特许经营项目差异化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探索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支持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特许经营项目资本金,鼓励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收益票据和资产支持票据等;鼓励特许经营项目采用成立私募资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政府设立引导基金支持,通过投资补贴、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运营。

  《中国建设报·建筑半月谈》:您认为施工企业如何面对PPP模式的机遇和挑战?

  刘春发:我认为施工企业应该把握好机遇:一是战略规划,进入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五大市场。新常态下,房建施工领域产能过剩,公共服务领域长久不衰。施工企业可以在资质范围内,比如在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选择适合的类型,向主营业务上游延伸,拓展投资渠道,赢得投资收益,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向主营业务下游延伸,把握运营维护内容与施工企业紧密关联的优势,转变盈利模式。二是业务转型。从市政、公路的总承包施工单位,向投资商、承包商、运营维护服务商多角色转型,实现投资、建造、运营一体化。从试点开始,高起点进入、高速度融合,发挥企业建造优势,完成业务结构转型升级。三是人才保障。强化与PPP业务相关的规划、投融资、财务、审计、法律、风险、市场、商务、招投标、管理、技术人才和职能部门及不同业务的运营事业部人才建设;强化与新业务有关的专业人才的选择、培养、使用和梯队建设。四是合作共赢。投资、融资、运营、维护是施工企业的弱项,和主营业务实力差距很大,需要与具有相关资质、技能和业绩的合作单位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需要聘请金融、法律、运营、技术方面的专家长期助力,只有将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五个管控能力共同提升,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五是建章建制。强化与PPP业务相适应的制度建设,包括技术文件、流程、程序和记录,与企业原来的管理体系实现一体化,起到沟通各级管理者的意图、指挥操作者行动的目的。

  总之,面对PPP大潮来袭,企业需要认真思考,需要更加深化内部改革和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才能抓住机遇,促进企业的转型和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