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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中心大力促“三办”

2018-08-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余轶报道:2018年以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深入推进“三办”改革,在全面实现住房公积金审批服务“一次办”的基础上,通过强化信息资源共享、精简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完善业务功能,加快推动住房公积金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向“马上办”、“马上办”向“网上办”、“网上办”向“不用办”方向前进。

  优化服务促进“马上办”

  一是推出延时便民服务。为解决职工上班期间没有时间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难题,2018年,武汉中心在各分中心服务大厅推出午间不休息岗,在省直和高校两个分中心开展周末延时服务,每周六9:00-16:00开门受理业务。此举方便职工合理安排时间,来之即能办理业务。

  二是增设公积金服务网点。2018年在新洲、蔡甸、黄陂、江夏等四个新城区,及中心城区的服务盲点区域,新增设20个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合理布局服务网点,方便缴存单位及职工就近办理业务,避免了个别分中心和经办网点因客户过多而导致排队等侯的现象。

  三是简化提取审核要件。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柜面办理过凭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等三类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的,再次办理时,如职工家庭婚姻、住房等信息未发生变化,不需再提供住房消费证明材料,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全面推动促进“网上办”

  一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着力“以数据跑腿代替职工跑路”,2018年,新增加市民政局低保信息、市公安局户籍信息、市人社局医保缴存信息等3个外联信息共享接口,已完成测试对接,即将投入运行,将实时核验公积金业务办理所需信息。

  二是扩展网上业务功能。中心制发了《推动“网上为常态”实施方案》,不断丰富网上业务功能。2018年,新推出7项“网上办”服务试运行,包括“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及以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出本市”、“户口不在本市或出境定居”6类销户提取业务,和1项自有资金还贷业务。目前,9项提取业务、5项还贷业务以及账务查询、政策咨询等个人业务实现“网上办”,单位网上业务系统已覆盖95%的业务功能。

  三是大力推广网上服务。武汉中心积极通过自媒体平台和公共媒体,宣传武汉公积金门户网站、微博、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之家网上办事大厅、汉口银行网银、工行“融e联”等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渠道和功能,让广大职工享受到“掌上公积金”的便捷服务。目前,网上业务平台已成为公积金业务办理和服务的主战场,单位网上业务注册用户22,830户,较2017年底增加1,888户,增长9%,占实缴单位数的95%;个人网上业务注册用户108万人,较2017年底增加22万人,增长25.67%,占实缴职工人数的近60%。

  主动作为促进“不用办”

  一是贷款项目取消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开发建设的楼盘项目,可直接受理缴存职工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不需要到公积金中心进行项目备案登记。有关项目备案登记的数据,由公积金中心与市房管局以信息共享方式实时获取。

  二是销户提取取消退休证明。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可不再提供《退休证》等证明材料,凭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提取手续,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是商转公贷款试点免担保。针对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需商业贷款先解押再落实公积金贷款抵押、办贷效率低下的问题,公积金中心经与汉口银行沟通,试点由其为本行客户办理“商转公”贷款免费提供阶段性担保,取消了专业担保公司阶段性担保环节。既有效防控了贷款风险,又减轻了贷款人负担,还提高了贷款办理效率。

  四是异地转移免办转出手续。职工调往异地就业的,只需持相关资料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转入即可,不需要本人到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有关信息由转入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安全快捷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上半年,共为7,222位缴存职工办结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转移资金2.02亿元。

  下一步,武汉中心将从继续拓展网上业务功能、优化身份认证方式、实现全城各网点通审通办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增强职工的服务体验,积极为武汉市打造政务服务最优城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