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再生利用引领循环经济发展
旨在解决城市建筑垃圾污染问题的《海盐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于8月1日正式施行。新办法颁布实施后,建筑垃圾将由综合执法、公安、住建、交通、市场监督五部门联手管控,实施“从源头到处置”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密封式”无害化处置。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笔者近期在北京、安徽、贵州等地了解到,在认知理解不清、多头管理协调难、法规政策不完善等因素影响下,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5%,而无序填埋、乱倾乱倒等情况普遍,既破坏生态环境,又造成资源浪费。建筑垃圾“超载”现象已成为城市“顽疾”,其产生量巨大且日益增多,但资源化利用却严重不足,由此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急需破解。
近年来,各国纷纷开始推行以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为主线,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的循环经济战略。许多新兴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仿效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和政策,力图走出一条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为基础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从总体上看,中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多数行业沿用的仍是“高消耗、高产出、高排放”的经济模式。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消耗大量资源,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趋于恶化。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中国的城市化和经济增长是以牺牲环境和对能源的过度消耗为代价的。各地相继出现的“电荒”和高耗能的建材行业高速增长就是一个例证。由于中国经济发展道路走的不是节能型发展模式,目前国内每创造1美元的GDP,消耗掉的能源约为美国的3倍、日本的6.6倍。由此可见,中国的环境竞争力是非常低下的。
此前,由江苏南通二建集团会同上海同济大学等单位联合编制的《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顺利通过专家审查。据悉,南通二建将建筑渣土、废砖、废瓦等建筑废弃物分选、破碎、筛分加工后,把大部分建筑垃圾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直接或间接制成建材。专家们一致认为,这个技术规范可有效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再生、应用的全过程,对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产生巨大推动。就国内而言,各地都在试点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来看相关工作进展缓慢,究其根源在于这项工作遭遇多重瓶颈。一方面,认知理解不清,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再利用不够重视,一些城市发展规划中没有相关内容。以北京市为例,前几年推出6个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但由于各城区对此的观念和心态不统一,认识程度不够高,这6个项目已经运作了三年,到现在连1个项目都没建成。另一方面,建筑垃圾的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涉及住建、环保、交通、土地等多个部门,且各城市主管部门不一,甚至有的地方有9个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难以形成建筑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加工、产品检测、市场应用推广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毋庸置疑,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值得一提的是,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已经明确提出“循环经济”法律概念,循环经济正进一步渗透到立法进程中。此外,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如对参与循环生产、回收和加工废旧物资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建立卓有成效的激励机制,大力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等。
应该看到,在全球资源不断减少和环境危机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必然趋势。尽管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基于中国人多、地少、资源人均占有量低的国情,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有可能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创新性经济增长方式,是保障中国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吴学安)
来源: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