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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美丽乡村项目户均补8万元

2017-05-0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武汉美丽乡村项目户均补8万元
必须符合规划、产业需求等条件

  记者近日从武汉市农委获悉,该委联合市财政局发布《2017-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与奖补标准》,对于符合建设标准、验收合格的美丽乡村项目,按户均8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通过土地增减挂钩、迁村腾地进行集并的美丽乡村项目,按户均2万元的标准奖补。

  奖补范围主要是按照集中、集约、连片打造的原则,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与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休闲游、特色小镇、农业环境保护等有机结合,建设美丽乡村发展带。

  武汉市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美丽乡村项目必须符合规划条件、区域布局、产业需求。即是规划内长期保留村(湾),编制了村(湾)项目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区位优势。同时,建设要围绕“本区域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休闲游、特色小镇和精准扶贫村,以及重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及主要干道沿线推进”。

  此外,项目还有一定的产业支撑,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形成农民稳定的增收来源。《标准》还要求,项目所在村(湾)的农户数不少于30户。项目的村(湾)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建设方案需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众同意。通过土地增减挂钩、迁村腾地集并方式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土地增减挂钩手续必须齐全,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齐全。(戴辉、王璐)

来源: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