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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三年内处理好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

2016-09-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三年内处理好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

  9月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秦军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2016—2018年)行动方案》。到2018年底,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将得到有效治理,达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按照“全域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案,我市将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今年,所有乡镇组建垃圾清运公司,县域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规划编制率达到100%,完成27座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任务;2017年,全市所有乡镇完成县域垃圾治理规划中规定的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任务,基本落实村庄保洁队伍建设,基本完成环卫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所有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全部有效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

  会议指出,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中央的要求,是群众的期盼,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宜居村庄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农村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建立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专班,安排工作经费,落实属地责任,按照进度顺利完成垃圾治理任务;要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三年行动的重点,使“扫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保持得住”成为常态。(龚莉、赵之祺)

来源:襄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