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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地产”须“瘦身”

2014-07-1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期笔者跟随“再推新农村建设上台阶”课题组在苏皖许多经济发展较快的市县农村调研,发现一个共性问题:脱贫致富的农民自建住宅普遍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宅基地面积大。一般户实占地都在250 300平方米,还有的占地在半亩以上,甚至更多,远远超过了当地政府明文规定的面积。二是房屋面积大。三、四口之家居住的两、三层楼房面积在200平方米到300平方米左右,人均住房达八九十平方米的人家并不少见。其中还有不少举家外出打工,住房长期空置。同行的专家认为“两大”现象堪忧。

    一忧宅基地面积超大,把活地用“死”。农民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部分是违法用地。这种违法行为往往“村看村、户看户,一户更要强一户”,一旦发展到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便难以处置,不堪收拾。笔者在一个有2860多口人、840多户的中等村作过详细调查统计,该村有65%左右的户宅基地超标,540多户户均超标0.13亩,共超标70亩以上。如果以此推算,一个乡(镇)以20个村计,宅基地超标占地竟达到1400亩左右。拆除违建的执法难度可想而知,撇开主房占地,单说一家一户的院落、地平、晒场、围墙和辅助用房都是混凝土及砖混结构,相当牢固,就是群众觉悟提高了,自愿退出违法占地,复垦还田都有很大难度,可以说活地真被用“死”了。

    二忧房屋面积超大,投入不产出,把活钱用“死”。目前农民生活正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进发,可谓多业待兴,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理应把家庭大头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加快发展家庭经济。一旦他们倾其所有,甚至债台高筑,建起远远超过当地政府规定和自身实际需要的大面积住房,就等于自己断了自己的发展后路。调研中不止一位村支书对笔者说:好多农户房子建好后,连买种子、买化肥、看病的钱都没有了,甚至有的农户因盖房“返贫”,成为住着大楼房的贫困户。这就是把活钱用死产生的恶果。

    怎样才能给农村居民房地产“瘦身”,切实解决农民自建住宅“两大”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首先要严格跟踪监管。县、乡(镇)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法规规定审批的同时,必须对建房户的宅基地和房屋面积实施严格的批后跟踪监督管理,直至新建住宅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对那些验收不合格者可不办或缓办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严禁多用、保证够用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绝不手软,切莫一批了之、批后失管。

    其次要倡导集中居住。从各地的工作实践来看,搞好居民小区,实行集中居住是解决农民自建住宅“两大”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国土、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竭力为地方政府出谋划策,为实际工作出力流汗,出人出技术帮助乡村搞规划、调土地、出图纸,创造有利条件走好农民集中居住之路,同时务必警惕“小产权房”现象。

    最后要强化教育引导。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各自现有政策法规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一方面要让广大群众切实理解有关国土政策法规的实在意义,真正懂得土地的珍贵,节约用地与每个家庭息息相关,从而提高群众珍惜土地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设法普及一些适用经济学常识,让广大群众学会用钱,懂得房屋多则闲置,是另一种浪费。不要把钱都用“死”在建“闲”房上,而要把脱贫致富后有限的钱用活,使钱生钱、利生利,在不断扩大再生产中寻找到通向小康的家庭经济发展之路。(王传元)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