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部门重申禁止7种建房乱收费
农民建房,乡镇国土所如果征收“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选地费”、“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费”、“管理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等,属于乱收费。
昨日,省减负办表示,这是省国土资源厅在调查中发现的7种乱收费名目。
最近,针对群众反映少数乡镇国土资源所向农民建房乱收费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派出4批工作组分赴各地,进行专项调查。目前,已经纠正了涉及626户农民的乱收费错误,并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
省国土资源厅重申:符合规定的农村村民个人建住宅,每户缴纳的土地证书工本费为“普通证书5元、特制证书20元”,农户要按《湖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耕地占用的征、免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