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厅字〔2016〕974号
武汉、宜昌市城管委、各市城管局,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6〕27号)要求,9月上旬,我厅组织检查组,对全省17个市(州)今年以来的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
2016年以来,全省各地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积极推进改革,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提升了城市品质。
(一)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各地积极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以政府领导牵头的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深入开展专题调研,认真起草改革方案。武汉、襄阳、宜昌、黄石、荆门、荆州、十堰、黄冈、鄂州、仙桃、潜江等城市基本完成了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的拟定。黄石、黄冈、荆州、天门、神农架林区等地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完成了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清理调整工作,待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荆门、孝感、鄂州市积极争取立法机关支持,将城管立法列入今年计划项目,并取得阶段性突破。其中,《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即将报送市政府审议,《鄂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已报送省人大征求意见。
(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明显。国家环保部督办、省环委会双交办的12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较好,大多数城市能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推进整改工作。武汉市陈家冲垃圾填埋场防护区居民搬迁即将完成,渗滤液处理站改造已经完工,进入调试阶段;黄石市大排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已进场安装调试,9月底有望实现正常达标排放;宜都市城市垃圾填埋场9月底前将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改造,10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宜昌市猇亭区孙家湾垃圾填埋场如期编制完成了整改方案,扩建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在施工;罗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对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检修,计划在二期建设城乡固废物综合处理厂;洪湖市垃圾填埋场的三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在省环保部门消号;通城县铁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即将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英山县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区内的2户居民已经搬迁,建设了规范化废水排放口;随州市城南垃圾填埋场投入1000余万元改造升级相关设施设备,9月20日整改到位;钟祥市沿山头垃圾填埋场正在按封场设计方案施工,确保12月底前消号;神农架林区松柏垃圾填埋场已完成环评变更手续,建设排污口,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
(三)“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按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开展“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的通知》(鄂建文〔2015〕70号)要求,扎实开展“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不断深化环卫体制市场化改革,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有效解决了城市“点、线、面”存在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城市环卫保洁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认真落实“六有”要求。黄石、荆州、鄂州、咸宁市除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印发了“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方案外,还将文件印发至辖区各市县同步开展活动。武汉市制定了2016-2018年中心城区环卫设备三年采购方案,今年投入1.07亿元购置环卫设备;宜昌市先后两次组织召开推进会,建立了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增加环卫人员154人、环卫车辆145台;荆州市推行定人员、定路段、定范围、定任务、定标准、定奖惩等“六定”精细化管理模式;仙桃市结合实际,循序渐进,真学真做“双五”标准;天门市新增960万元添置环卫设备;恩施市先后三批次组织赴中卫市考察学习。二是稳步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各地充分借鉴大连市“无震荡改革”经验,逐步推进环卫体制市场化改革,市环卫作业市场化率稳步提升。宜昌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达到100%,孝感市达到71%,潜江市达到60%,武汉市提前完成增幅不低于10%的目标,达到39.71%。仙桃市城区50个社区村居1120万平方米道路、绿化、水域保洁清运全部市场化运作。三是努力构建“洒水、机扫、吸尘、捡拾”作业模式。武汉市制定了《武汉市环境卫生“一路一策”分类管理工作方案》;襄阳市施行环卫作业“七步工作法”,实现了灰尘≤10克/平方米,垃圾停留时间≤10分钟,1000平方米垃圾污渍≤10个的目标;宜昌市科学调整作业方式,增加洒水频次,采取冲洗和机扫相结合的梯形作业模式,保洁工作做到地段和人员无缝隙对接;黄石市施行“扫、冲、洗、喷”保洁模式和“以纸试尘”考核模式;武汉、荆门、鄂州等城市的环卫机械化作业率分别达到85%、80.9%、76%。
(四)环卫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上半年,我省遭遇大范围洪涝灾害后,各地环卫基础设施受损严重。面对百年一遇的洪涝灾害,各地迅速排查隐患,不等不靠,积极投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补齐短板,完善防汛抗灾功能和应急措施。通过努力,全省各地受灾环卫设施基本恢复正常运行。武汉市及时投入资金2532万元,完成了损毁环卫设施的维修重建工作;黄冈市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1000万元,用于灾后25个市政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宜昌市统一编制了《城区损毁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计划》,已完成项目13个;天门市在环卫设施受灾严重的情况下,紧急修复了城区4座中转站和14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受损设备,迅速恢复作业服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神农架林区及时派出抢险队伍,排除了因山体滑坡导致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被阻断的问题。
(五)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加强。一是市容环境整治进一步深化。各地通过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渣土漏撒、占道经营、广告杂乱等城市管理顽疾得到有效治理。武汉市从源头治理渣土污染,建成了建筑垃圾智能监管平台,全市3485台渣土车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咸宁市市委书记、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实施市容环境五大提升工程;鄂州市打响马路市场、“五边”区域、老旧城区、广告管理、车窗抛物整治系列攻坚战。二是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各地认真对照《湖北省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检查验收标准》,科学定位,规划先行,高标准创建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以点带面提升了城市形象。武汉、襄阳、荆门、潜江等城市加大城市道路改造力度,对道路两边城市容貌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城市容貌品质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六)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各地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创新体制,加快数字化城管新模式建设。全省17个市州、林区城市基本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其中,武汉、宜昌、黄石、荆门、黄冈等5个城市通过省级验收,潜江通过预验收。推动数字城管向县市延伸,荆门、黄石所属县市全部整合建成数字城管系统,全省县市共有钟祥、京山、沙洋、大冶、阳新、宜都、技江、远安、当阳、武穴、浠水、老河口、宜城、松滋等14个县市基本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其中,武穴市统筹社会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集约建设数字城管系统,率先在县市层面通过省级验收。
(七)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全面铺开。《湖北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按计划推进,武汉、襄阳、荆门、随州等大部分城市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城乡联动、多管齐下、依法整治、分类推进”的原则,强力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全省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一大批新增和历史存量违建被拆除。今年以来,全省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430处,面积198.14万平方米,控违1217处,面积9.6095万平方米,收缴各类罚没款、规费、履约押金2.2亿元,组织没收、查封违法建筑28.23万平方米,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存量违法建设逐步拆除。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整体推进较为缓慢。存在等靠、观望思想,缺乏勇于突破、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全省没有一个城市出台改革实施意见或方案。二是少数市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缺乏力度。石首市垃圾堆场规范封场设计方案进展缓慢,已落实的整改措施治标不治本,目前采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仍存在较大环境污染风险;神农架林区松柏垃圾填埋场整改档次不高,生活管理区缺失、运行管理队伍不健全、每日覆盖和场区消杀等作业制度落实不够好。三是数字城管系统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大。部分市县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缺乏领导支持和资金投入,年底完成既定目标有较大压力。市州城市还有11个城市未通过省级验收;县市数字城管建成率仅占23%。四是部分地区“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流于形式。部分城市对学习中卫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清醒认识,对中卫经验的实质和内涵把握不够深、研究不够透,没有努力争取并赢得本级政府的支持,没有以问题为导向,确定工作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该项活动。五是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够高。部分城市道路破损、广告杂乱、洒水扰民、道路绿化缺失、渣土和树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一些城市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部位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六是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不够大。部分城市由于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好,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有些尚未着手制定方案,导致工作延后。在违法建设查处上,一些城市违法建设巡查控管和拆除力度不够,举报投诉得不到及时处理,老旧小区存量违建还较普遍,城中村违建和新建小区乱搭乱盖现象仍比较突出,制约了违建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以此次检查督办为契机,加快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步伐,全面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要求,深入开展“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不断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努力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和违法建设治理任务,确保年底各项改革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要认真对照问题,抓好整改,努力消除城市管理工作短板,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克服等待观望思想,扎实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紧扣时间节点要求,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今年,省委把数字城管的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要求今年市州建成的要完成省级验收,所属县市1/2完成建设任务。各市州城市要切实肩负起推动责任,加大对所属县市的督办力度,协调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县市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落实“六有”工作要求,掀起清洁城市环境活动高潮。各地要紧紧围绕“为什么向中卫学、向中卫学什么、怎样向中卫学”等重大问题,注重在“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活动谋划、明确奋斗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狠下功夫。“六有”是“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的基本要求,凡工作方案研究不够深透、行动计划不够详实、目标要求不够明确、资金支持不够到位、环卫队伍配置不够科学、作业体制改革不够及时的城市,要对号入座、逐项抓好整改。
(四)强化履职尽责意识,高标准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是省政府赋予市(州、林区)政府、省住建厅赋予市城管委(局)的一项“双交办”重要工作,如不能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高强度、大力度整改到位,将严肃问责、追责。各地要依据环保部门指出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和要求、明确的整改标准及时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搞好部门配合,倒排工作计划,如期完成各项问题整改(以环保部门确认整改合格为标准)。
(五)注重工作细节,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要深入开展六个专项整治行动,将六个专项整治开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铁路沿线、内江内河周边、城市空间”等六个方面延伸。要注重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做到管理制度化、管理职责、工作落实和考核评价精细化,实现执法管理不留死角、整治效果保持常态。
(六)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住建部及我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建立违建查处月报、消账制度和违建举报机制。要切实加大对城市居民区、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的违建巡查控管力度,对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力争将违法建设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2016年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1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