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强化三项措施 科学推进棚改
本网讯 2018年一季度,十堰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数、基本建成数均达到规定的目标任务进度要求,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是科学编制棚改规划。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委托专业技术部门组织编制了2018-2020年棚改专项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实地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了年度改造项目、户数、改造范围与安置方式,拟定了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以指导下阶段的棚改工作。
二是强化资金筹措与管理,为推进棚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资金是影响棚改工作的重要因素,十堰市高度重视资金的筹措与管理。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另一方面是与融资平台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按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2018年全市城区38个棚改项目约1.6万户,已得到省住建厅的核准,在完善其它相关贷款资料后,即可落实贷款资金。
三是严格依法实施房屋征收。严格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程序,采取入户调查、交心谈心、发布征收补偿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被拆迁居民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征收补偿方案,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了棚改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