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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住建委积极落实政协协商民主机制

2016-06-0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创新发展 务求实效
宜昌市住建委积极落实政协协商民主机制

  本网讯 全市政协协商民主监督机制专题会议召开后,宜昌市住建委认真传达、研究部署、迅速行动,紧紧围绕政协协商民主机制贯彻落实,下发了《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政协协商民主机制的通知》,把协商民主机制融入住建系统履职尽责全过程,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一要思想上凝聚共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贯彻市政协协商民主机制专题会议精神,学习讨论市委相关文件规定,提出要把全面落实政协协商民主机制作为新常态下推动住建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政协民主协商上来。围绕中心工作和履职尽责,借力人民政协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平台,发挥政协委员、专家、民主人士的“智囊团”作用,推动住建工作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民主、更加贴近民生、更加顺乎民意,凝聚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广泛共识。

  二要议题上主动对接。坚持目标导向、职能职责导向和问题导向,对照市委市政府、省住建厅重大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提出需要提请市政协协商的议题。每年选取本单位承办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主动联系申报,力争至少有1项工作被纳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高度重视政协部门反馈的协商成果和政协建议案的办理落实,对政协重要意见建议或党政主要领导有重要批示的意见建议,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跟踪督办、限期办结。

  三要工作上融合发展。把政协民主协商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提案办理相结合,与专项视察相结合,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全面推动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两手抓,两促进”。落实“城市记忆与绿色发展”专题协商议题,加强对荆门山、虎牙山等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推进城市雕塑小品建设,办好“中国宜昌三峡国际雕塑双年展”;做好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工作,着力打造具有“民国范儿”的红星路文化街区;保护宜昌历史码头遗存,再现宜昌码头历史及人文脉络;完善长江两岸夜游景观灯建设,规划打造“一江两岸”精品夜游线路。

  四要组织上强化保障。成立由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共同参与,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协调配合的政协协商民主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协商民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政协协商民主机制落地落实。强化宣传引导,放大协商成效。通过新闻媒体、住建微信微博、宜昌建设网、宜昌城建简报等,推介先进事迹,选树先进个人,总结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协商民主“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