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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不应遗忘城市重病贫困户

2016-05-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在精准扶贫工程中,一些地方对农村贫困户的脱贫十分重视,但对城市散居的重病贫困户帮扶力度不够,有的甚至没有实施帮扶,这种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城市重病贫困户有的是社区居民,有的是企事业单位职工,有的是未成年的孩子,因为身患重病(如脑瘫、白血病等),治疗费用过大,且久治不愈。这些家庭中,有的家庭成员也许有工作、有一定的收入,但整个家庭的收入根本不能支付昂贵的医疗费,从而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和贫困。

  针对这类贫困户,笔者建议。一是各地政府应全面调查统计城市重病贫困户的情况,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属地管理服务的原则,明确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将帮扶城市重病贫困户统一纳入精准扶贫工程。

  二是将家庭月均总收入过低、且长期久治不愈的城市重病贫困户(也许这类家庭月均总收入刚刚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水平),建议民政部门放宽政策、予以照顾,将他们纳入低保户范畴;对确不能列入低保户的,民政部门要在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方面予以特殊照顾。

  三是对重大疾病贫困户的医保报销比例要提高。不少地方对到外地住院治疗的重大疾病患者,规定了较低的医保报销比例,但因当地医疗水平所限,这些重大疾病患者不到大城市看病也不行,医保部门能否适当提高重大疾病患者到外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比例,为他们减轻一些经济压力。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关心他们。重大疾病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要联合工会、妇联、共青团、慈善会、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汇集多方力量,向重病贫困户伸出援助之手,给予他们更多的经济支援和精神安慰,使他们早日战胜疾病、恢复健康,过上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