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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开展“两年行动”推进及落实情况专项稽查

2014-11-1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为切实了解和全面掌握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推进及实施情况,武汉市城建委将在全市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稽查工作。

    原则上每4个月组织1次专项稽查活动,具体时间在每4个月1次的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检查、排查工作结束后2周内安排实施。专项稽查的具体事项结合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检查、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确定。首次稽查时间安排在2015年元月初至二月上旬。
 
    稽查对象包括全市17个区(开发区、功能区)建设局及建管站(办),市直属各相关单位,各受稽查(以下简称受查)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
 
    在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方面,主要稽查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落实及推进情况:一是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两书一牌”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四是建立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信息档案;五是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在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行为方面,主要稽查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落实及推进情况:一是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二是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全面检查;四是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五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六是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同时了解信用平台、信息共享和奖惩等机制建立及实施情况。
 
    在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方面,主要稽查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落实及推进情况:一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三是健全监督检测制度;四是开展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五是积极推动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六是切实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七是出台优质工程奖励办法;八是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除了稽查上述三项重点工作外,在稽查过程中还要适时了解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