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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绿化管理处公开承诺

2015-07-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有效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处绿化管理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正确履行城市绿化管理职责,树立良好城市绿化管理形象,市绿化管理处向社会公开承诺:

  1、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对外来办事人员,单位第一接待人负责接待解释,或引领到有关科室承办,不得推诿回避,做到服务快捷高效。

  2、履行管理职能,建设灵秀鄂州。全面服务城乡一体化,大力创建宜居宜业发展环境,不断提升绿化管养水平。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管养标准,认真做好城区绿地、广场、游园的绿化管养工作,使城区绿化苗木养护完好率和绿化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5%以上的标准,做到树青花红、景色宜人。

  3、依法行政,做文明执法表率。根据绿化法律法规,强化绿化管理,绿化监察人员持证上岗、文明管理。凡市民举报损绿、毁绿案件,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做到程序合法、秉公办事,保护城市绿化环境,让市民满意。

  4、廉洁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强化政风行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在市绿化管理处出现。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11-3866767

  电子邮箱:2234761778@qq.com

  通讯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6号

来源:鄂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