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 第34号
关于何军等2人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
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经审核,何军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62)。举报和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盖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何军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何军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
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聘 用 单 位 企业资质号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审查意见 1 何 军 十堰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A242009784 0025869 符合条件 2 刘恒桃 武汉普杰特化工设计有限公司 A242011950 0027201 符合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