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2007-04-23 08:55:29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文[2007]6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掌握建筑业企业中已经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建造师和项目经理数据库,确保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128号),现就做好我省建筑业企业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范围

我省建筑业企业中,凡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含省建筑业协会和省市政协会备案用印的项目经理聘用证书)且已通过2006年项目经理资质复查、目前仍在建筑业企业从业的人员。

二、调查程序

(一)各建筑业企业凭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登陆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调查信息上报系统》,按照网上《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规定的内容和《填表说明》(附件2)的要求逐项进行认真填写,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经对填报内容核实无误后,于2007510,按报送程序进行网上报送。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一式2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内容包括: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职称证、任职文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2、近3年承担过的大型或中、小型工程的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大、中型工程标准的界定详见附件34,中型工程以下为小型工程);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于2007515日前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程序报送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管建筑业企业于2007515日前直接报送省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办公室。

(二)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调查表》及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与《调查表》内容一致的,在《调查表》规定的栏目上签署“情况属实”意见,于2007520前将《调查表》(一式2份)报送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上报材料要认真进行审查、汇总,并凭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锁登陆中国建造师网《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调查信息上报系统》打印汇总表,经核对一致后,于2007525前将《调查表》及汇总情况报省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办公室。

三、要求

(一)本次调查是保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建筑业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将本《通知》要求通知到每一个建筑业企业,并安排专人抓好落实。

(二)凡2006年没有参加项目经理资质复查的人员,必须于今年420日前补办项目经理复查手续后方可列入本次调查范围(已通过2006年项目经理资质复查人员的有关信息,可登陆“湖北建设信息网”<网址:www.hbcic.gov.cn>,进入“行业资质查询”,点击“项目经理查询”进入查询系统,核查项目经理有关数据)。

(三)直接受理企业上报材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提交的有关资料认真进行审查、核实,确保调查数据全面、准确和真实。

(四)调查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办公室联系。

人:于 

联系电话:02768873377,传真:02768873378

 

附件:

1、《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2、《填表说明.doc

3、《各专业大型工程标准一览表.doc

4、《各专业中型工程标准一览表.doc

 

00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