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投资结构首先要严管企业的消耗与排放
不少企业低成本消耗能源资源,违规超标排放污染物,少支付甚至不支付资源环境成本。这种将企业内部成本外部化为社会成本的行为长期存在,是产能过剩频现、结构层次较低、整体效益不高的直接原因。
能源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往往对经济、财政收入增长贡献大。部分基层政府基于发展、财政、就业等方面的考虑,对企业违规消耗与排放行为,有时采取默许、放任态度。
市场中如果部分企业通过转嫁成本获利的情况得不到有效阻止,必然导致其他企业效仿,长期的结果就是消耗排放多的粗放投资增长快,比重大。一旦遇到市场需求不振和伴随出现的国际贸易保护抬头,大量缺乏竞争力的低层次产能就会处于过剩状态。宏观结果是投资结构不优、效益不高。
抑制粗放投资的近期治标措施,一是在土地占用、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加大自上而下的执法力度。结构不合理带来的资源配置效率损失和对可持续发展的损害,一般会涉及到较大范围,高行政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更关心,越到基层越少关注。加强执法检查尽管长期效果有限,但毕竟有利于改变依靠转嫁成本获利的预期。确保令行禁止也是中央政府任何时候都应该履行的职责。
二是更有效地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公众追求良好生活环境的愿望与基层政府追求经济总量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对一些以损害公众生活质量为代价的投资项目,由利益受损方的公众进行直接监督是一个有效办法。前一个时期,部分地区暂停或放弃损害环境、公众反响较大的投资项目,尽管在具体处理方式上可能少有普遍性意义,但显示了公众监督对粗放投资的抑制效力。
抑制粗放投资的远期治本措施,是深化税制改革、理顺不同层级政府间财权事权格局、完善干部考评机制等,从体制机制上将中央政府结构调整目标,与任期制下基层领导干部履行公共服务、追求个人发展前途的目标,协调统一起来。
在抑制粗放投资的同时,通过大力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投资。在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市场环境中,基于利益考虑,企业会注重创新。因为尽管创新投入大,风险高,但一旦创新成功,企业就有可能取得技术垄断地位,可以从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在技术保护期内可凭借技术优势巩固和扩大市场,获取更多利润。
有了抑制粗放投资、鼓励创新投资这两个方面的制度政策环境,粗放投资多、创新投资少这“一多一少”问题就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投资结构将大为改善。
在此基础上,通过打破行政垄断和反对企业的市场垄断企图,促进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平等竞争,释放竞争机制与生俱来的择优汰劣功能,投资结构就能在竞争中动态调整,结构优化的长效机制即可形成。(来源:建筑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