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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鄂建函[2009]147号

2009-06-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有关城市建委:
    为加强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示范工程顺利实施,及时总结示范工程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节能建筑示范效应,全面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根据《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09年6月18日开始对部、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年6月18日至6月底。
    二 、检查范围与内容
    1、检查范围为2006年至2008年所有部级和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见附件)。
    2、检查内容为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情况与监督管理情况。
    三、分组安排
    分三个组同时开展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十堰市、襄樊市、孝感市
    第二组: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天门市
    第三组:黄石市、咸宁市、黄冈市
    武汉市在以上分组检查完毕后集中检查。
    四、检查程序
    1、有关城市建委(建设局)介绍示范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2、查阅示范工程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3、检查组对示范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措施应用、示范效应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应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措施等),并填写《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检查情况表》(见附件)
    2、检查过程中,各地应通知受检工程的参建各方主体(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有关人员到场,随时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及施工、监理、检测等资料,并回答检查组提出的问题。
    联系人: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唐先国
            电话:027-68873087
            省建设节能与墙材革新办公室  彭艳琴
            电话:027-68873349
所有附件请在我厅门户网站下载(网址:
)。

附件:1、2006-2008年全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工程)清单.xls
      2、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检查情况表.doc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抄送:本厅勘察设计处、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办公室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