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管局六项措施抓好法制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向安静报道:今年以来,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围绕法治宜昌建设,立足行业实际,以创建全省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示范点为抓手,突出法制工作创新,强化法制效能建设,扩大法制创建成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注重政策研究,进一步夯实法制基础。加强相对集中执法改革研究,引起住建部关注,人事司主要负责人专程到该局进行实地调研。积极参与《湖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起草工作,提出建议11条,报送《条例》(代拟稿),省人大常委会即将到该市调研。依托部门春训,采取“座谈交流、跟班实践”方式,安排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及城监大队主要负责人分三批学习武汉城管,突出考察当地执法能力建设,市政府《决策参考》全文刊登调研报告。结合全市城管优秀调研文章评选,安排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研讨依法执法课题。强化政策研究成果转化,提出提升行业精神之标、管理之标、作业之标、考核指标和保障之标的工作要求,为全系统法制建设注入新动力。
二是推进增智提能,进一步增强法制能力。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采取“单列时间学、挤出时间学、业余时间学”方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列为自学科目,夯实法制建设理论基础。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等10余部常用法律法规“挂”在“宜昌城管网”上“晾晒”,通过城管QQ群、城管微博等平台及时传递同行法制建设信息,促进干部职工出现问题想到法,解决问题依靠法。突出执法队伍教育,对110名城区执法中队长和新招执法队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依法执法能力。以“法律适用、执法程序、实施行为”为重点,对30份各区规划类案卷进行评查,指出并整改问题15个,确保各区城管执法活动合法合理。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法制行为。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报送等制度,推动市政府发布扬尘污染治理办法、加强建筑垃圾及再生资源管理通告。创新法律顾问室建设方式,建立“坐班+流动”的复合型工作制度,上半年法律顾问室审查部门重要文书、项目建设及市场发包合同6次,参与重大执法案件讨论5次。健全完善执法公示制,督导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公示城管执法依据、标准、主体、流程和结果。统一执法车辆标识,进一步落实“五统一、三规范”的执法要求,目前西陵区、点军区和猇亭区完成设置工作。
四是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打造法制品牌。积极参加全省法制单位创建,上半年,该局被省依法治省办公室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先进单位,成为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以创建全省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示范点为契机,启动全市“群众满意城管执法中队”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十佳城管人”评选,目前进入网络投票阶段。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法制保障。健全城管与纪委联合办案机制,向纪检部门移交违建案件线索16起,配合查处征迁拆违领域案件14件、2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0人,行政问责13人。协调市房管部门对有违建的房屋不予登记或不予办理产权转移、抵押等相关手续,促使当事人不敢违建或积极改正违建行为。强化市区城管执法公安保障,市公安巡警支队在市城监支队设立城管执法公安民警室,伍家岗区、点军区、宜昌高新区公安分局分别设立辖区城管执法公安民警室。
六是探索执法创新,进一步扩大法制成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积极落实市委“1+10”改革部署,以2014至2017年为时间点,代拟《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区城管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意见》,把创新综合执法体系、城管执法的人财物保障作为改革重点,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市委常委讨论通过即将印发。坚持一手抓顶层设计,一手抓基层探索。学习上海自贸区先进经验,在宜昌高新区探索综合执法创新。目前,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正在完善实施方案,拟将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11项执法职能归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