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推进城区“整容” 卸“残妆”上美“妆”
本网讯 通讯员周志英、张程丽报道:为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AAAAA”级旅游示范区,利川市推进新一轮城区整容,从3月至7月开展为期134天的城区主次干道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近日,利川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利川新闻网、指间利川等官方媒体发布《关于拆除规范城区户外广告的通告》,告知整治范围、整治标准和具体要求,给定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时间。
自行拆除期限届满,3月19日,由市城管局牵头,会同公安、交警、办事处、电力、管线、通信等相关部门,组成拆除小组,兵分两路,同时从腾龙大道和南环大道开始强制拆除。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设置的楼顶广告、墙体广告、桥体广告、灯箱广告、龙门架、立柱广告等进行拆除;对不影响城市容貌、不危及公共安全,符合设置与发布标准的标识、牌匾,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设计要求进行更新、维修,并签订广告设施与标识设置安全责任承诺书。
该市坚持总体设计、分类实施的原则,按照整体规划、分类设计,规划出一路一特色,一街一景观的格局;根据行业特点、店面属性、道路风格等因素,确定店面标识、牌匾的大小、色调、位置、材质等标准。要求广告设置和发布方按规定设置,标识、牌匾高度为1.2-1.5米,长度不超过4米,离墙面不超过30cm,每块标识、牌匾必须注明设置日期、设置单位、联系电话。同时,设计给定出主街道风格。
拆除后,所有广告的制作由单位或商户自行联系广告商,按每条街、路的统一设计要求进行设置。
此项工作以两个时间为节点分阶段推进至全面完成。4月3日前,完成腾龙大道、南环大道、六合路、体育路、公园路、龙船大道、滨江路的标识、牌匾拆除和规范工作;然后向城区其他主次干道推进,于7月20日前,全面完成城区主次干道标识、牌匾的拆除和规范工作。
届时,利川将彻底改变城区广告“脏、乱、差”的面貌,城市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真正成为路有特色,街成景观的西部凉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