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4〕54号
武汉、黄石、襄阳、宜昌、十堰、鄂州、宜都市园林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1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复查内容要求及《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并于2014年5月20日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省住建厅城建处(含电子版本)。我厅将于6月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海燕
电 话:027-68873082 (兼传真)
电子邮箱:yuanlinhubei@163.com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147号).pdf(建办城函〔2014〕147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