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荣膺“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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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荣膺“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本网讯 通讯员张均、吴量报道:1月18日,根据住建部消息,在日前公布的《关于命名2013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的通报》(建城[2014]4号)中,正式命名房县为“国家园林县城”。这是继房县于2010年实现十堰市各县市省级园林县城零的突破后,再次突破瓶颈成为鄂西北首个国家园林县城。
近年来,房县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以绿色发展的理念,以“四城联创”为载体,在加速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把城区绿化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形成了县领导亲自挂帅、四城联创指挥部全力督导,县住建局为先锋队的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网络格局。先后投入资金8.5亿元,大力推进“老城添绿”、“新城植绿”、“显山透绿”、“河道满绿”、工程,着力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全面增加城市绿量。
截止目前,房县城区面积达13平方公里,人口16.8万人,绿地率38.7%,绿化覆盖率45.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1%,新建小区绿地面积10.3%,城镇防护绿地实施率达87%,河道绿地化普及率达98%,逐步形成了山水相间、城园交融、绿树成荫的园林格局,绿色福利、生态福祉日益惠及全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