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采取三种模式开展农村垃圾综合治理
本网讯 通讯员汪元明、胡洋报道: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垃圾治理5年行动,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农村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3月16日,秭归县出台了《中共秭归县委秭归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并确定将采取三种模式开展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对乡镇集镇、集镇周边村、县乡主干道沿线采取“户分类、村收集、公司或专业合作社转运、乡镇集中处理”模式。二是对离乡镇集镇较远、且居住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以村为单位或跨村联合新建简易垃圾填埋场,采取“户分类、村收集、村就近集中处理”模式。三是对农村偏远分散农户采取“户分类、户收集、户就地分散处理”模式。
《意见》提出,从2015年起县政府按照每村每年5000元、每户每年5元的标准,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补贴,以乡镇为单位,实行总量控制,统筹管理。各乡镇、村每年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5%-10%的比例用于垃圾治理。为了严格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还将把农村垃圾治理纳入对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办、半年一考核、一年一结账。各乡镇政府也要加强对村、专业合作社或保洁公司的市场运行管理考核,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结账。
通过具体的开展实施,力争到2020年,乡镇集镇及其周边村、县乡主干道及居住相对集中居民点垃圾处理率达100%,偏远分散农户垃圾处理率达95%以上,实现“美丽乡村、生态秭归”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