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湖北展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鄂建审告〔2017〕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经我厅核查,同意湖北展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移至黄冈市顺城资产经营建设有限公司,现予注销湖北展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黄冈市顺城资产经营建设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特此公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