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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三快三结合”强力推进农房倒损灾后重建工作

2016-08-1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曹天书报道:“6.19”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发生以来,蕲春县连续遭受四轮强降雨袭击,致使北部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南部湖泊告急、江堤管涌,县城多处被淹、积水难排,灾害和险情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大灾面前,蕲春县住建系统按照省住建厅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切实履行职能,带着感情,强力推进农房倒损灾后重建工作。

  “三快”:一是快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灾后房屋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民政局负责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定;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和资金的使用监督;国土局负责集中安置点选址、征地和地质灾害排查等工作;规划局负责集中安置点的规划设计,为集中和分散安置户提供房屋设计图纸和通用图集;房管局负责配合镇村做好受灾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住建局负责指导镇村安置房屋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其他相关单位负责相关服务配套,所有手续从简,规费免收。二是快知情。加强排查摸底,做好精准识别。组织驻村工作队、村干成立工作专班,对因灾倒损房屋进行调查摸底,逐村逐户上门核查,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镇(办)审核、县审定”的总体工作程序,摸清具体的重建范围、规模、数量、家庭等情况。经统计,全县农村唯一住房倒损1779户,该县已将449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其中655户异地新建,918户原址新建,68户修缮加固。三是快建设。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期质量。编制印发《蕲春县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蕲春县易地扶贫搬迁示范户型图集》,引导农户选择适用建房方案,加强技术指导与建设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对照灾后房屋重建工作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力争11月底重建房屋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全部倒房农户农历新年前搬新家、过新年。目前,全县开工在建607户,已完工73户。灾情较重的张塝镇开工2个重建安置点,新路安置点占地面积43亩,新建房屋60户,塔林安置点占地面积28亩,新建房屋57户,现已完成土基平整,即将进入主体结构施工。

  “三结合”:一是灾后房屋重建与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将灾后重建与异地扶贫搬迁统筹规划安置建设,在中心村或者合适区域,科学谋划选址,适度集中安置,提高建设水平。按政策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将民政、住建等部门项目资金合理有效叠加使用,统筹社会捐赠资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财力用于完成倒塌房屋重建。二是自主建设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整合各种资源,以自筹为主,争取国家补助为辅,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受灾地区干部群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美好家园,全面完成灾后重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目前初步确定:倒房重建户受惠资金人平1万元,户均不超过5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民政局争取救助资2.4至4万/户,住建局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500元/户,发改局、移民局、国土局各争取一定额度的补助资金。在此基础上,倡议社会各界人士捐助资金。三是应急安置与谋远发展相结合。设计提供一批“搭积木式”农村住房,确保倒房户当前住进安全、基本的住房。同时,在后续经济条件好转时,可以在无需拆除原建筑一砖一瓦的情况下,进行加层扩建,满足长远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