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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狠抓房源筹集与分配管理 满足保障需求

2018-05-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近年来,十堰市房管局狠抓房源筹集与分配管理,满足保障需求。

    一是多种渠道筹集房源。在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的基础上,主要以商品房项目配建公租房、用工较多的企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为主。在商品房项目配建公租房管理上,严格执行市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均签订了配建协议,截至目前共签订配建协议102份,协议配建面积约16.5万平方米,目前已收回竣工的房屋3万多平方米、580多套,满足了配租需求。在企业和工业园区自建公租房管理上,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全面落实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建立了开工手续办理的绿色通道,全市企业自建公租房达4000多套。

  二是修订完善管理办法。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公租房准入门槛和审核工作流程并已上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将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了公租房保障范围,达到了降低门槛、拓宽申请渠道的目的。目前,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保障比例达70%以上。

  三是配合抓好人才安居。市房管局与市委组织部合作,拟定了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将引进人才、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了公租房保障范围。

  四是分配管理阳光操作。在公租房准入上,通过层层审核公示,核准保障对象的资格,严把准入关。在公租房分配上,通过多种渠道公示房源信息,让保障对象自主选择配租房源。同时阳光操作公租房分配过程,配租过程主动邀请公证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申请人代表的监督,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申请人的配租楼盘与房号。公租房租金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所收取的租金均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

  五是做好后期维修养护。健全了保障房专业管理机构,成立了三个保障房管理中心和一个保障房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公租房后期的管理和维修养护,其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费用从市财政保障房专户列支。在后期物业管理与服务上,做到了人性化管理,降低物业费用,政府给予补贴,为承租户创造了良好的居住环境。目前市政府投资公租房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为0.8元/平方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市财政每年给予保障房小区5万元的物业补贴,保证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