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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园林所党支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6-05-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张婷报道:近日,云梦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党支部坚持把廉洁从政作为园林绿化工作的生命线,勇于担当,严于自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效显著。

  强化主体意识。党支部把党风廉政建设成绩作为第一政绩,牢记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中,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内容,敲响廉政警钟。所支部成员自拟讲稿,每人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至2次党课。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内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对党支部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记入党组成员廉政档案;每半年组织党支部成员进行述职述廉,考核结果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每年底对党支部成员廉政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在评先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健全完善了党支部工作例会、议事规则、民主决策等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制定了流程图,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规避决策和廉政风险。

  践行主体承诺。党支部成员按照各自分工,立足岗位,推出廉政主体承诺,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监督,自觉付诸行动。党支部成员家属还与党支部签订了助廉责任书。全体党支部成员按照承诺,退出了超面积的办公室,无一人公车私用,无一人出入私人会所,无一人公费旅游,无一人违纪违规。党支部成员按照《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自觉按时间要求和服务质量要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2016年以来,共资助困难群众12户,并正在帮助联系村兴建致富项目,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与党支部成员逐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目标,严格考核,逐项逐项力抓落实。2016年,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根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对所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补充、健全、完善了党的建设、财务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重点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考评考核、约谈问责、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压实主体责任。2016年以来,党支部抓住苗头性问题,先后对2名作风不检点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并予以通报,对全体党员起到了很好的警醒作用,防止了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