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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2017-01-1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厅字〔2017〕3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房管局(住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及湖北辖内各中心支行、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州分行:
  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定于2017年1月16日上午10时召开全国棚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陈政高部长将作重要讲话。为组织好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总结2016年棚改工作,部署2017年棚改工作,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棚改三年计划,更好地发挥棚改对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去库存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努力实现棚改资金的收支平衡。
  二、会场设置
  1.主会场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
  2.省级分会场设在武汉电信商务会议中心三楼黄鹤厅;
  3.市、州、直管市、林区及所辖县(市)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
  省住建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分行分管负责人
  (二)市(县)级分会场
  市、州、直管市、林区及所辖县(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级分会场确定。
  三、会议报名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分会场组织工作,及时邀请市、县人民政府参会人员,并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二)请各市、直管市、州、林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单位)分别汇总市(县)级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并于1月13日前分别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局、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省财政厅综合处、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货币信贷处、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建厅:聂婧一  027-87257809(电话)  027-87257090(传真)
  省发改委:王  箭  027-87300633(电话)  027-87831075(传真)
  省财政厅:陈  静  027-67818701(电话兼传真)
  省国土厅:陈  平  027-86656040(电话)  027-86656159(传真)
  人 民 银 行 武汉分行:王春元  027-87327107(电话)  027-87327403(传真)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解  皓  027-86759643
  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分行:刘  玲  18995517196

    附件:会议报名回执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委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
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分行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