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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依法做好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2006-07-24 08:32:22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针对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着的安全隐患,建设部在今天这里召开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经验交流会上要求各地公积金监管部门,以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为重点,依法做好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把维护职工权益贯穿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建设部提供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5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缴存余额分别达到10831亿元和6864亿元,为2001年底的3.26倍和2.85倍;公积金提取总额、贷款总额分别为3967亿多元和5194亿多元,为2001年底的4.5倍和5.35倍;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125亿元,是2001年底的3.77倍。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69.8%,全国累计约有3000万职工通过提取公积金和公积金贷款,改善了居住条件。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会上指出,自2002年国务院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和《通知》)以来,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业务发展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除缴存、贷款等业务快速发展外,还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全国343个设区城市中,有341个城市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心从原先的2577个调整到了目前的343个。二是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形成了以《条例》为主导、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以业务操作规范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制度体系。三是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监督,城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监督,以及财政、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自上而下的监督体系和同级监督机制。四是风险管理不断强化。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26%。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157亿元,占贷款余额的5.54%

刘志峰要求各地公积金监管部门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条例》和《通知》的各项规定,维护《条例》和《通知》的严肃性,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政令畅通。二是建立健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全方位监督体系。三是规范业务流程,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发展建立在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四是强化服务意识,简化手续,限定办理时限,合理降低费用,方便职工存、取公积金和公积金贷款。五是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控机制,健全贷款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确保资金安全。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