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九大土地督察局年内组建完毕
土地形势日益严峻,设立国家土地督察的提案很快获得中央的批准。
根据这份文件,国土资源部将代表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家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1名,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兼任;兼职副总督察1名,由国土资源部1名副部长兼任;专职副总督察(副部长级)1名。
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并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正局级)。
同时,由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透露,“该机构应该在年内组建完毕。”
剑指地方政府
将由国土资源部派驻的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别是: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广州局、武汉局、成都局、西安局。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正局级。
这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分管临近省份的土地督察,比如,北京局督察范围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局督察范围为上海、浙江、福建及宁波市、厦门市等。
建立覆盖全国各省市的监察网络是土地监察制度建设的一个重点,亦即地方有关部门是土地监控的重点对象。
德意志银行经济学家马骏在一份报告中坦陈:“说白了,9个督察局的任务就是负责‘阻止’地方的非法土地供应。”马俊表示,中国政府的决策者已经认识到,他们无法控制投资增速,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忽视”了中央的指示。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也表示:“土地违法违规现象严重,很大的问题是来自于地方政府。他们重视效率却忽略公平,提高地价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而较少顾及百姓住房问题,也因此带来一系列问题。”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国土资源部调查的15个大城市中,自2003年10月起的12个月内,有64%的土地交易属于违法违规交易。2004年9月以来,一些城市违法用地比例甚至高达90%。
完善行政链条
土地监察制度的建设表明,土地问题的严峻性越来越受到中央层面的“关注”。中央对地根调控也把得越来越紧。在这种背景下,“土地督察制度”顺理成章地登场。
土地督察的提法由来已久,2003年“两会”期间就有相关提议,但由于牵涉多方利益,中央对此一直持谨慎态度。
“2004年省级以下土地主管部门垂直隶属关系的体制改革完成后,省级土地主管部门却仍然隶属于地方,这样的话,从中央到地方的土地垂直行政管理链条上就缺少了最重要的一环。”一位业内人士分析。
“中央领导也深切感到,中央政府对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监督乏力,组建一个直属中央的垂直管理的土地督察机构也就势在必行。”
“目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兼任国家总督察。”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指出:“机构组建的其他事宜还在运作中。由于涉及到干部、人员调整,所以现在是敏感时期。”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主管土地执法,他可能会兼任副总督察。国家土地督察办公室将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督局为主要负责部门,目前该局局长为张新宝。据了解,土地督察人员调配上或许会有地方人员,但其编制和工资等都将归中央直属管理。
“这个制度有利于市场秩序、制止混乱的行业现象,以及落实中央的宏观经济措施。”赵晓表示。
他也认为,目前我国现行体制中的制约机制太少,尤其是体制外的制衡监督机制缺失,是造成目前土地方面违法违规现象的根本原因。
“但是,这仅仅是体制内的一种监督制衡机制。”赵晓话锋一转,“执行过程中应该还有很多困难,比如地方国土系统的人进来会否影响其执法效果、土地督察不能直接办理案件等限制,其效果还有待观察。”(中国房地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