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08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查情况的通报 鄂建文[2008]288号

2008-12-1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中央在鄂和省属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5】456号)等有关规定,我省在2007年度开展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查的基础上,2008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查工作(鄂建文[2008]97号)。现将有关资质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省勘察设计企业基本状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07年末,我省共有勘察设计企业595家,其中部属企业49家,省属企业75家,市、州管辖的企业 471家。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第7。按企业资质类别划分,甲级企业142家,乙级企业233家,丙级企业212家。
    2007年末,我省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人员56938人,在全国排名第8。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3699人,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共有6370人,占全省从业人员总数的11.19%。
    2007年,我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246.7亿元, 在全国排名第6。人均营业收入48.08万元,在全国排名第7;全年利润总额35.25亿元,在全国排名第4。全省勘察设计行业资产总计312.01亿元,在全国排名第5。
    2007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前100名中,我省有9家企业上榜;全年勘察设计收入前50名中,我省有5家企业榜上有名;全国勘察设计企业全年境外收入前50名中,我省有2家企业榜上有名。
    二、核查工作的重点及处理意见
    此次核查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现状,包括技术骨干、执业人员、技术装备、工作场所等基本条件是否达到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企业近两年来完成的勘察设计工程项目、规模;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状况,近两年来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评定结果、勘察设计创优和技术创新等情况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及遵守市场管理的行为情况;注册执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及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档案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上年度在核查中定为限期整改6个月的企业以及未按规定执行统计年报制度的企业。
    本年度资质核查在15个市、州(不含黄石市、神农架林区)和省属、部属企业中共核查了284家,其中合格244家,合格率86%;企业申请注销放弃资质的4家(附表1),企业资质已逾期,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等原因,需撤回资质证书的企业17家(附表2),占6%;经核查需限期整改的企业19家(附表3)占6.6%。企业放弃资质申请注销的4家企业和企业资质已逾期的17家企业将按程序对其资质进行处理(另发公示和公告);限期整改的19家企业须结合资质换证工作于2009年12月31日前按新资质标准并按申报程序重新申报核定资质。
    三、总体评价
    我省勘察设计企业总体情况良好。首先是大多数勘察设计企业作为服务性企业,作为建设项目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先导,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应的规范、规定,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得到保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提高,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广泛得到应用;其次是我省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水平较高,队伍素质好,注重科技创新,特别是“龙头”企业增多,基础比较扎实;第三是我省勘察设计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注重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竞争优势,大企业逐步做大做强,中小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做精做专;第四是立足湖北,面向国际国内开拓广阔的市场。2008年我省有近70家勘察设计企业走出湖北,到30个省、市、自治区承接了近300项勘察设计项目。总承包收入逐年上升,已占勘察设计总收入55.5%。但是部分企业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技术骨干流失严重,注册人员缺乏。由于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在本区域内市场所占份额小,走不出去,经济效益差,人才留不住、引不进来。企业现有注册人员老化。有的企业聘请不坐班的兼职注册人员,影响勘察设计企业的信誉,承接业务严重不足。
    3、少数企业取得资质后,放松了对资质必备条件的管理,资质到期不主动申请延续,单位名称更改,法人、地址变动不办理变更手续。
    4、少数企业改制工作进展缓慢,企业负债沉重。
    5、资质挂靠、低价竞争、违法分包转包现象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管力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的动态管理,按照省建设厅鄂建文【2007】82号《关于开展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实际对少数企业进行资质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按程序采取限期整改、降低资质等级、撤回、撤销或者注销资质的措施,以规范我省的勘察设计市场,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2、进一步加强对第160号建设部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企业熟悉新的资质管理规定,掌握新的资质标准。2010年3月底之前,结合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对全省企业是否符合资质条件的情况进行全面规范。
    3、注重人才战略,多渠道引进、培养人才,加强各类注册人员的培养和储备,以适应新的勘察设计资质标准,适应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要求,确保我省勘察设计行业在中部地区的领先地位,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1、申请注销资质单位名单.xls

    2、拟撤回资质单位名单.xls

    3、限期重新核定资质单位名单.xls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