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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开展老旧危楼调查摸排

2015-08-2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近日,随州市住建委、市房管局集中人力、物力,历经一个月时间,对全市老旧危楼开展了调查摸排。

    在排查的27946栋390.38万平方米、42816户的房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危险的房屋有7456栋142.86万平方米、16111户。

    隐患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过加固除险后还能使用的。这类楼房使用年限较长,当初设计和建造时就存在结构简单、抗震能力差等不利因素,再加上长期未维修保养,导致墙体大面积风化剥落、屋面漏雨严重、阳台板变形位移、混凝土梁柱保护层剥落、钢筋外漏、给排水管道老化、堵塞等现象,此类房屋已排查出7404栋129.72万平方米,14413户;目前已整改加固28栋8.97万平方米,1132户。

    另一类是危险等级较高不能继续使用的。这类老楼危楼因建设年代较久,存在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基础及基础以上墙体严重开裂变形、混凝土梁柱保护层严重剥落、钢筋露蚀,承重结构承载力严重不足等结构安全隐患问题,这类房屋已无维修使用价值,随时有倒塌的可能,需立即停止使用或拆除。此类房屋已排查出52栋13.14万平方米,涉及1698户;停用或拆除24栋4.17万平方米,566户。

    面对当前全市老旧危楼面积大、隐患较多的问题,随州市将从五个方面入手抓好相关工作。

  一是抓好老楼危楼隐患整改。根据住建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应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对被鉴定为危房的,一般可分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类情况进行处理。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宣传引导,根据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履行排查告知、检查督促责任,对观察使用、处理使用的房屋,要告知督促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理措施,确保房屋安全;对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房屋,所在地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向房屋使用权人和使用人发放撤离房屋通知书,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撤离危险房屋;对整体拆除的房屋,要认真组织,督促尽快拆除危险房屋。

    二是建立台账完善应急预案。对整个排查整改工作中的排查、鉴定、告知、督办、整改等各环节,按照区域、房屋性质、危险等级逐步建立起详实的台账,做到排查账目清晰、整改方向明确、整改措施到位。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科学、有序。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2012年市政府出台的《随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有效期两年,2014年12月已失效)进行修订,重新出台。各县市区要加快研究制订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政策,逐步形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社区、房地产主管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共同保障房屋安全。

    四是对老楼危楼除险加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主要用于危险等级较高的房屋整治时,对特别困难的居民撤离过程中的救济,和紧急情况下危险房屋产权人撤离时的补助。其次鉴于当前政府取消房屋安全鉴定收费项目,建议拨付一定房屋安全鉴定经费,添置现代化设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提供过渡房保障。按照住建部要求,对需整体拆除的房屋,除督促产权人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拆除,各级政府应将此类房屋优先纳入棚户区进行改造。必要时由各级政府提供所需的安置房、公租房用于临时过渡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