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省园林绿化系统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通知
鄂建办〔2014〕28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园林局(住建委、城管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全省园林系统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关于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通知》(鄂建办〔2014〕250号)要求,经研究,定于12月初在武汉市组织全省园林绿化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公共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通用法律法规。
2、行业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园林城市创建、节约型园林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经验交流:有关市(州)代表典型发言。
二、培训对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园林局、(住建委、城管局)领导1名,业务骨干3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4年12月2日下午和3日上午,共1天。2日上午9:30-12:00报到;3日下午返程。
2、培训地点:武汉市好苑•新海天大酒店(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30号,省委洪山礼堂附近,联系电话:027-87126888)。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市(州)主管部门做好报名工作,于11月27日下午将市(州)工作经验材料及参训人员培训报名回执,一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至省厅城建处。
2、培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期间不安排司机等随行人员食宿。
3、联系人:周金华
联系电话:027-68873476(兼传真)
13907136858邮箱1034510958@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