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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三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2013-06-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余洪运、周德明报道:近日,随州市住建委、发改委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加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提出了四条要求。

    一是“十二五”期间要力争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耗能下降10%,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二是严格执行新建公共建筑节50%的强制性标准,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时要充分体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绿色建筑设计理念,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公共建筑中的应用。

    三是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是对其外墙、屋面,通透楼梯间隔墙增设保温层;将普通外门窗换成具有保温隔热性能门窗;提高门窗的气密性,减少不必要的室内外空气渗漏,执行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的空调温度控制规定。

    四是建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城区新建公共建筑从今年7月1日起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实现与省建筑耗能监测平台有效对接和稳定连续数据传输。(来源:随州市节能墙革办)